两项法案揭示了美国加密货币监管的最新思路,不再举棋不定。

'美国加密货币监管思路明确,不再犹豫。'

美国加密货币监管:探究现状与未来趋势

美国加密货币监管

美国加密货币监管现状

加密货币自比特币出现以来,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总市值已达到1.1万亿美元。然而,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导致与加密货币相关的非法活动频发,包括欺诈、洗钱和网络攻击等。美国政府及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的立场也显得迷离。

一方面,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加密货币的执法力度,先后对多家大型机构如Genesis、Kraken、Binance、Coinbase等提起诉讼。然而,另一方面,美国政府却是全球持有比特币最多的政府之一,在7月27日数据统计中拥有约194,188枚比特币,约占比特币供应量的1%,市值约为56.8亿美元。尽管这些比特币是扣押来的,但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政府,美国政府并没有急于变现,而是选择持有。

美国加密货币监管难题

美国政府迄今仍未建立完善的加密货币监管体系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的定义和归属问题存在分歧。

美国财政部于2013年将比特币定义为虚拟货币,并将加密货币交易所和管理机构归为货币服务企业(MSB),接受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的反洗钱政策监管。而2014年,美国国税局(IRS)将加密货币归类为财产,要求对其征税。2015年,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将比特币和以太坊归为商品,并将其交易纳入监管范畴。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则于2017年指出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属于证券发行,应向SEC注册并遵守反欺诈法规。2021年,《基础设施法案》将数字资产定义为现金。

可见,美国各个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数字资产的定义不尽相同,这成为美国政府迟迟无法建立完善监管体系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密货币超越了传统资产的分类框架,可能具有一种或多种资产的属性。以以太坊(ETH)为例,它既可以在交易所中买卖,具有商品属性,也可以用作以太坊网络中各种商品服务的交换媒介,具有货币属性。此外,在早期ICO销售中,以太坊类似于传统证券发行,具有证券属性。

CFTC和SEC之间的冲突也是导致监管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加密货币性质的模糊不清,这两个监管机构的职责划分也不明确,监管制度存在重叠和空白地带。

联邦证券法将“投资合同”定义为证券的一种,即一方向另一方投资,并预期通过他人的努力获得回报。根据此定义,SEC主席Gary Gensler主张大多数加密货币都应被视为证券,由SEC监管。然而,在商品交易法中,“商品”几乎涵盖了所有商品和服务,包括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导致近年来SEC和CFTC之间争议不断。

但CFTC主要监管商品的衍生品交易,在现货交易的监管权限相对有限,仅在发现数字资产存在欺诈和操纵行为时进行起诉。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当一个加密资产既不属于证券,也不进行衍生品交易时,SEC和CFTC都无权进行监管。这种监管空白为许多加密货币项目成功逃避监管提供了机会。

将改变美国加密货币监管局势的两个法案

近期,美国国会提出的两个法案,《21世纪金融创新与科技法案》(FIT21)和《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可能会解决CFTC和SEC长期存在的问题。

「21世纪金融创新与科技法案」(FIT21)

该法案旨在为数字资产建立一个监管框架,明确CFTC和SEC的管辖权,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明确的规则,并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

明确CFTC和SEC的管辖权

该法案主张数字资产由CFTC和SEC共同管理,以CFTC为主,SEC为辅。法案将数字资产分为数字商品、受限数字资产和支付稳定币。其中,数字商品由CFTC管理,受限的数字资产由SEC管理。支付稳定币可以在两个机构都监管的场所进行交易,但两者均无权监管稳定币或稳定币发行人。

数字商品被定义为当数字资产的相关区块链网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该资产被认定为数字商品:1)功能网络 2)去中心化。功能网络指数字资产可以在该网络上用于价值传输和存储、参与服务或应用程序、参与治理。去中心化指没有个人或实体可以单方面控制该区块链。若数字资产不满足数字商品的条件,则被视为受限数字资产。

信息披露及消费者保护

法案要求数字资产及与之相关的区块链系统披露源代码、交易记录、经济模型、开发计划、相关单位和人员、风险因素等。

对于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前,需要证明不涉及市场操控,并在特定期货协会注册。注册后,中介机构应满足法案要求的多重要求,包括商业行为标准、最低资本要求,保障公平交易、隔离客户资产,披露运营情况、账本记录、利益冲突等,若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辅助活动无需在监管机构登记

法案明确规定,从事区块链运营相关的辅助活动人员,如网络验证、节点管理、API/RPC服务供应商、区块链系统的开发、维护或管理等,无需在监管机构登记。

该法案备受瞩目的发起者包括众议院农业委员会主席Glenn “GT” Thompson和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LianGuaitrick McHenry。该法案得到了共和党和加密社区的支持。共和党的LianGuaitrick McHenry表示,这是委员会首次就加密货币立法进行修订,并强调防止美国在加密货币监管上的落后。CoinBase CEO Brian Armstrong也公开支持该法案,认为这是在加密货币、美国创新和安全方面的重要投票。

然而,大多数民主党人更倾向于SEC主席Gary Gensler的观点,认为大多数加密货币应视为证券,并主张SEC在加密货币行业扮演主要角色。两党就监管政策的担忧存在分歧。

「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

该法案旨在为数字资产创造监管框架,明确CFTC和SEC的管辖权,解决稳定币发行、数字资产税务等问题,保护消费者,并为行业提供确定性和清晰度。

明确CFTC和SEC的管辖权

该法案认为大多数数字货币是商品而不是证券,包括BTC和ETH,且由CFTC监管。但是当数字资产具有类似债权或股权特征时,会被视为证券,由SEC监管。当数字资产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视为证券:1)债务或股权,2)清算权,3)获得利息或股息的权利,4)获得仅来自他人管理所得的利润或收入,5)企业中的任何其他经济利益。

信息披露及消费者保护

该法案要求数字资产交易所在CFTC注册,并遵守信息披露要求。数字资产的发行人需要定期向SEC披露信息,证明数字资产的商品性质。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前需向用户披露项目重大变动和运营方式,包括资产保管、破产处理、费用结构、争议解决等。

制定稳定币发行政策

该法案对稳定币发行提出严格要求,只能由联邦/州存款机构发行,并受到联邦/州监管机构的监管。发行人需要维持100%的优质资产储备,并公开披露支撑稳定币的储备资产及其价值。此外,法案提出对算法稳定币进行CFTC监管。

调整数字货币税收

法案明确了数字资产的税收政策,并为加密货币持有者提供小规模税收优惠。此外,法案还提出了在税收方面为非美国人提供加密服务的便利措施。

该法案的发起者包括共和党和民主党参议员。该法案同样面临SEC支持者的质疑。此外,该法案由参议院的银行委员会和农业委员会管辖,其中银行委员会主席Sherrod Brown明确表示不支持该法案。

新法案对市场的影响

这两个法案的推出引发了广泛关注,但要实施还需经历从提出到通过众议院、参议院,再获得总统批准成为法律的多个阶段。目前,《21世纪金融创新与科技法案》刚通过众议院委员会审核,而《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则刚刚提出。

整体来看,新的加密货币监管框架旨在理清监管机构的职责,通过加强信息披露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两个法案充分考虑了数字资产行业的特性,如去中心化等,并没有试图压制该行业的发展。明确的监管框架将有助于消除市场的不确定性,为参与者提供更清晰的操作环境,并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进入市场,进一步促进市场的成熟和稳定。

然而,任何变革都可能在初始阶段带来一些波动。监管政策的实施无疑会对目前加密货币市场的一些灰色地带产生影响,并可能在短期内导致市场动荡。信息披露要求也可能与一些市场参与者追求去中心化、无监管的愿景相冲突。不过,这两个法案都支持CFTC作为加密货币行业的监管者,而CFTC相对于SEC,一直以来对行业的态度更为友好,也得到了行业领先者的支持。CFTC成为行业的最终监管者符合加密社区的期待,是利好。

从长远来看,这些新的监管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加密货币市场带来更大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法案目前仍处于立法流程中,需要通过多个程序的审议和最终的投票才能成为法律。因此,市场上的具体影响还有待观察。整体而言,监管政策的制定有助于规范市场环境,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稳定的发展环境。